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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孙庙和十方丛林有什么异同

来源:七宝寺 时间:2015-03-24

   

    寺院原本是中国古代的官署名,比如掌宫廷宿卫侍从(兼掌膳食帐幕)的光禄寺、掌舆马畜牧的太仆寺、掌赞导相礼(包括接待域外宾客)的鸿胪寺、掌宫廷库藏贸易的太府寺、掌刑狱案件审理的大理寺等。东汉明帝时期,西域高僧摄摩腾来中土,最初就住在鸿胪寺,后住在白马寺,寺中有若干院,后世逐渐以寺院称佛教庙宇。按照印度佛教庙宇分类,一为僧伽蓝摩,僧伽意译为“众”,蓝摩意译为“园”,意思是大众共住的园林。另一为阿兰若,简称“兰若”,就是在村外空隙处,独自一人或二三人共造小房以为居住、清静修道之所;或者不造房屋,只止息在大树之下,也叫阿兰若处。阿兰若,简称为“兰若”。僧伽蓝摩略称“伽蓝”,至今仍在汉传佛教地区使用。

 

    子孙庙与十方丛林

 

    中国佛教寺庙又可分为丛林(或十方寺)及子孙寺两类:十方丛林,原是一种寺庙管理制度。十方是指东、南、西、北、东南、西南、西北、东北、上、下。十方寺可开堂传戒,住持传承由前任以“法卷”写明。子孙寺则不能开堂传戒,住持传承须在前任剃度徒弟中选任。子孙寺可以改成十方寺,但十方寺不可以改为子孙寺。对一般人来说,判断某寺院是十方寺还是子孙寺,看该寺韦陀的造型就能知道答案。韦陀是佛教护法神(佛教另有一位护法天神韦天将军,相传姓韦名琨,是南方增长天王属下八神将之一,位居三十二员神将之首,后世有人将韦陀与韦天将军相混),进入弥勒殿(或天王殿)后,在弥勒菩萨后面有一尊神明,面朝后门,就是韦陀。相传释迦牟尼佛涅槃后,有邪魔将佛陀遗骨抢走,韦陀及时追赶,奋力夺回,因此佛教尊其为驱除邪魔、保护佛法的天神。宋代开始,中国寺庙之中都会供奉韦陀,称为韦陀菩萨,护持佛法,并护佑出家人。

 

    从陀菩萨姿势中,可以看出该寺接待状况:

 

    如果韦陀手心向上,则该寺院为十方寺,接受云游僧人挂单(指行脚僧到寺投宿),不许为人剃度,僧人一律平辈相称。云游僧人进寺挂单之后,就成为寺中的一员,只要遵守戒律、清规,具有相当能力,即可担任重要职事。

 

    如果韦陀手心向下,则该寺院为子孙寺。子孙寺接受小沙弥,按师祖、师父、徒弟、徒孙等序列排位。一个寺庙之内,分成多个家族。寺庙除共有财产外,每个家族还可以有私产,像房舍、钱财等。师父圆寂之后,徒弟要分遗产。子孙寺中严格规定,本寺职事必须要由本寺僧人担任。家族拍卖私产,必须售给本寺其他家族。

 

    此外,还可以依据韦陀菩萨手中神杵的方向,判别该寺规模、性质:

 

    如果韦陀菩萨将杵扛在肩上,表示该寺庙规模非常大,可以招待云游和尚免费吃住三天;

 

    如果韦陀菩萨将杵平端手中,表示该寺庙是中等规模,可以招待云游和尚免费吃住一天;

 

    如果韦陀菩萨将杵杵在地上,表示该寺庙是家小寺庙,没有能力招待云游和尚免费吃住。

 

    又禅宗称寺院为丛林、禅林、禅阁。即集合众僧使之规律、和合而修道,如林之齐整,故以“林”比喻之。丛林之中,若师家依法系传法予弟子而任住持者,称为法门丛林,乃度弟院、徒弟院之意,谓自己度弟子担任住持之寺院,俗称子孙丛林;若广招天下大德高僧为住持,而不由徒弟继承之寺院,称为十方丛林或十方刹。又依寺之设立者而分类:如由官府建立之寺院,称为官寺;私人营造者,称为私寺。若由住寺者区别,则有僧寺、尼寺之分。后世之寺院,除寺号、院号之外并附加山号,系因初时之寺院多建于山中,故山名与寺名并称,后对平地所造之寺院亦附以山号,成为寺院之别称。另有以年号称寺名者,如北魏宣武帝景明四年(503) 之景明寺,正始四年(507)之正始寺,及唐玄宗时之开元寺。

 

    近代寺院大致分为两类:一类叫做“丛林”或“十方”,一类叫作“小庙”或“子孙”。每个寺院都必定属于一定的宗派,世代相承,很少任意更改。然而其寺院对于本宗派的教义和修行法则多不讲习,渐成有宗派之名无宗派之实。其十方寺院住持的继承多是师徒关系,经过传法手续而确定,由前任住持以“法卷”写明历代传承,授与弟子,成为法徒。一代住持可以有几个或更多的法徒,继承住持时在法徒中选任。十方寺院,可以开堂传戒。子孙寺院住持的继承也就是师徒关系,是由于住持为弟子剃度,成为剃度徒。一住持可以有众多剃度徒,到继承住持时在剃度徒中选任。子孙寺院,不许开堂传戒。凡寺院在其法派相承中有相接近的,称为“本家”。寺院中如有重大事务或争执,可以邀请本家的住持共同讨论或调解。子孙寺院经本寺子孙的同意可以改为十方,十方寺院则不许改为子孙寺院。一般而论,寺院不许买卖,但子孙寺院经双方同意,可以表面是让而实际是有代价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