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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疤的由来与废止

来源: 时间:2014-12-24

 

 
 
    戒疤又称香疤,指佛教徒为求受清净戒体而燃香于身上所遗留的疤痕。其行为起自于舍身供养的佛家思想,也被视为断除我执。旧时出家人受戒时,所燃香疤的数目一般有一、二、三、六、九、十二、几种。十二点表示是受的戒律中最高的“菩萨戒”。在家众多于受菩萨戒日的前夜烧戒疤于手腕,出家众的戒疤多烧于头顶,成为世俗人眼中和尚的标识之一。
 
 
  根据《中国和尚受戒·香疤考证》所述,烧戒疤相传始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,沙门志德住持金陵天禧寺时,与七众受戒,燃香于顶,指为终身之誓。此事逐渐演变成惯例。后世中国佛教徒往往以此表示自己的信心,出家众的烧戒疤更成为是否受戒的辨识方式,于是很多人都误认为凡和尚都要烧戒疤的。其实,佛教是不兴烧戒疤的,佛教的戒律中,并没有在受戒人头顶上烧戒疤的规定。因此,除了汉地的和尚以外,中国少数民族的和尚及其他国家的和尚是看不到戒疤的。
 
 
  1983年12月已经被中国佛教协会发文废止了。在《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》的文件中说:受戒时在受戒人头顶烧戒疤的做法“并非佛教原有的仪制,因有损身体健康,今后一律废止”。从此以后,新受戒的汉族僧人,头顶上再也不会有戒疤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