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我是佛发现五取蕴的共相之一,五蕴的共相是“无常、苦、无我”[1]; 什么是“共相”呢?共相是指共同特征。佛陀说“无我者非我、非我所,非我之我。”(S.22.15)以不实之义为无我。当观受无常,如是观者则于受调伏欲贪、断欲贪(忿怒) ;当观识无常,如是观则识非我,非我所、亦非我体。
简要解释:
梵语ana^tman 或 nir-a^tman,巴利语anattan。又作非身、非我(凡夫认为心身中存在个“我”:把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是“我”,或者认为“我”在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中;而这种自我感觉,正是对身心错误认识)。南传上座部佛教[1] 的论书《[2] 阿毗达摩概要精解[3] 》说到:世界是由物质及精神现象组成,物质叫做色法,精神现象叫做名法。其中组成色法的最小单位是色聚,组成名法的最小单位是心、心所。色法、名法都是在非常快速的生灭着,一弹指间,名色法就生灭了上亿次。
同样,人也是由色法、名法构成,这里面没有恒常不变的我,没有灵魂。组成人的这些极其细微的色法与名法,一直都在那里不停的刹那的生灭着,根本就找不到一个不生灭的东西,也找不到一个叫做‘我’的实体存在,------这都是可通过修行(大念处经)亲证和亲见的。
“任何生命的身、心都在刹那不停地变化著,既有某一阶段的微小量变,也有不同生命形态之间的质变,质变也就是所常说的轮回,这中间没有一个不变的“我”存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