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的人会说,啊,我要不遇着他,我很幸福,遇他以后我很痛苦。实际上这个“道理”,也没有多大道理。幸福和不幸福不存在某个人身上,也不存在某个事物上,存在哪呢?是你心里所留下的种子识是什么。
比如说一个人,上街突然被车碰了,不是车要碰他,而是他自己有那种业力,必然要被车撞,要相撞。而他埋怨什么呢,埋怨车,司机开的不好,而来撞我。那只是一个外因。实际上主要原因还是自己有这种业力,他必然要有这种结果。
因为我们有时候不细心观察,(而不能发现这种因果)。就是说,我们如果散乱心,我们走路上摔跟头的时候,这个跟头并不是土地平不平,来决定我们摔和不摔,是由我们种子识所决定的,他必然到这个地方,这个脚步就会乱了。
本来是一步接一步地这么走,最后两个脚步突然并在一块儿去了,你想能不摔吗?他说我脚怎么突然不好使了,不是突然不好使,他的种子识就像电脑似的,必然做这种程序出来,必然顺着这种程序去做,所以就必然要摔。
我们通过这个事情知道,一切事物都是有因有果的。